关于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专项整治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11 10:26:13    点击数:248411

尊敬的用户,您好!

  随着奥运的日益临近,国家对互联网有害信息的监管越来越严厉。接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通知,请各位用户彻查网站是否含有色情(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违禁物品(麻醉药、迷药、枪枝、发票等)、赌博信息、诈骗信息、钓鱼网站、软件/视听节目版权、政治笑话等有害信息,请按照公安局原文通知要求保留有害信息的原始记录、分布者(或网站维护者)、网络地址、发布(维护)时间等信息并填报公安局。网站的所有信息必须先审核后发布;对于没有先审核后发布机制的网站栏目作关闭处理。请您从严进行信息的监管,如出现有害信息,监管机关依据相关条例从严处理。

  所有未备案网站必须到信产部备案网站和服务器所在地的公安局网站进行备案(两者必须备案);否则,该网站将被关闭处理,如服务器中出现未备案网站,该服务器将被关闭处理。新开网站必须在网站开通前到信产部和公安局进行备案。

  如果您的网站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请立即进行相关操作,否则,您的网站可能被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关闭:
  1. 网站没有备案的:请立即登录信息产业部的网站提交备案信息,在备案成功后,请登录到虚拟主机管理->ICP备案那里提交您的备案号。
  2. 如果您的网站有论坛、博客等,并且没有取得论坛专项备案,请先将论坛、博客等关闭,以免因为论坛原因导致您的整个网站被关闭,论坛专项备案的详细操作过程请致电您当地的通信管理局咨询,只有当地通信管理局才清楚当地论坛专项备案怎么处理,我司无法准确的回答关于论坛专项备案的问题。
  3. 如果您的网站上有信息发布的动态程序,如留言板、供求信息发布、分类信息发布、新闻...等,请务必开启先审后发机制,所有信息都要先审核再发布,严格进行非法信息的审核。

  另为配合公安局这次的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托管和租用客户清查服务器中网站数量及责任人、联系电话、网站提供的服务项目等信息,请填好发回我公司,我公司将进行整理后统一发到公安局,请各位配合,谢谢!

    请您做好妥善安排,尽快对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和备案。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我们客户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相关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官方备案网站  
上一篇: 多国域名注册服务 新!!!
下一篇: 中文域名买五年送一年优惠!
[返回所有新闻信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汇款方式 | 网站地图 | 价格总览 | 友情链接
备案号:粤ICP备00000000号
© 中国 版权所有 本站程序界面、源代码受相关法律保护,未经授权,严禁使用
Copyright © 2000-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以下js为测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