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产业部,广东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东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相关规定,所有在本公司申请的虚拟主机均需要登陆http://www.miibeian.gov.cn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备案,只有备案成功的网站才允许在互联网发布,购买我公司虚拟主机后请立刻备案,一个月内未备案或者未备案成功的虚拟主机,我们将会停止提供服务。被停的虚拟主机用户请立刻备案,并在备案成功后联系我们开通。
凡是涉及到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的网站一经发现,将立刻关闭,永不开通,而并不退还任何费用,并会及时上报到各监管部门。
关闭网站将会给这些网站主办者带来不便和影响,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希望至今尚未补办备案手续的网站主办者尽快于11月20日24时前,履行法定的备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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